发布时间:2016-05-06 信息来源:中国建设报
随着“营改增”试点落地的日益临近,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建筑企业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。这种压力,不仅来自税改本身,更来自与税改一同扑面而来的行业大变革,其中一条就是统一开放建筑市场的快速推进。
2015年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《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、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。该文件出台之时,不少企业等闲视之,但随着全国31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在2016年初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实现实时互联互通,建筑市场“数据一个库、监管一张网、管理一条线”的信息化监管目标初步实现,建筑市场监管现状发生了本质的变化,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的建立打开了通道,由此带来的将是对行业整体环境的重塑。日前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再次下发文件,对加快推进应用“四库一平台(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)”提出了具体要求。这意味着,在未来的市场中,经营结构不合理、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必须改革发展模式、管理模式,否则只能被淘汰。
“本地化”发展模式走向死局。统一开放建筑市场的推进,标志着“本地化”发展模式走向衰亡。一是因为国家要求、鼓励企业“走出去”,但“本地化”企业多没有跨区域经营能力,管理水平跟不上;二是因为市场开放后,“本地化”企业面临外来优势企业的强势竞争,业务量必然锐减、赢利能力必然下降,生存面临考验。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,是因为“本地化”发展模式大多与地方保护主义互为因果。坚持“本地化”发展的企业为维持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赢利的不断增长,必然要求垄断市场,而政府和主管部门为了扶持当地企业发展,就会设置各种各样的条件,形成保护壁垒,最终导致企业“积弱积贫”,形成恶性循环。
因此,在统一开放建筑市场逐步建立的大形势下,建筑企业只有“走出去”发展,在竞争中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。
挂靠经营模式走向终结。统计显示,挂靠经营模式大量存在于地方保护严重、“本地化”发展模式盛行的地区,因为这样的环境,为“出借”资质坐收管理费提供了天然的土壤。统一开放建筑市场的逐步建立、“四库一平台”在全国的联网等,将对建筑业转包、挂靠、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形成震慑。
资质“挂靠”的表现形式有两种,一是挂靠人为法人,自身有资质,但达不到建设项目所需资质的要求,于是挂靠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,并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,然后直接组织施工;二是挂靠人为自然人,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格,挂靠一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,由该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。“四库一平台”实现了企业库、人员库、项目库、信用库互联互通,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、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、以人员可以查单位,使企业经营行为更加透明、监管部门的监管更加立体,对于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具有釜底抽薪的效果。近期,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已经通过“四库一平台”的应用,对“挂靠”行为予以严厉打击,通报了多起人证分离事件。这样的魄力和力度,在之前行业发展中是绝无仅有的。
建立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,无疑将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。企业因路径依赖产生的压力,短期内难以消解,但改革不等人,只有坚定迈出“走出去”步伐、加强企业管理,才能在这场大变革中跟上时代的脚步。